梅毒是一种性病,由梅毒螺旋体的病菌所引起的慢性传染病,其病原体由德国的霍夫曼和谢文定在1905年首先发现,是一种呈现柔软纤细的螺旋体,有如金属刨花,因透明不易染色,又称为苍白螺旋体。 梅毒与肺结核、麻风并列为世界三大慢性传染病,主要由性行为感染,也可由输血感染,而妇女怀孕时感染梅毒,可能由胎盘传染给胎儿,引起先天性梅毒。确实证明感染梅毒并不容易,因为潜伏期10天至90天(约三周)中并无临床症状,只能靠梅毒血清来检验,这种潜伏状态称为隐性梅毒。 梅毒是一种厌氧病菌,肥皂水及一般消毒水可于短时间将其杀死。此种病菌入侵人体时,通常是在皮肤或者黏膜的破损处,形成具有特征的原发性病灶。感染后,病菌会很快散播到全身,从宿主细胞获得粘多糖,并合成荚膜的N-乙酰-D-半乳糖胺,人体细胞中粘多糖遭到分解,组织受到损伤破坏,开始出现溃疡,几乎全身所有器官、组织无一幸免,产生多变的临床特征。
梅毒是由苍白螺旋体即梅毒螺旋体引起的,梅毒螺旋体是一种非常复杂的微生物,含有很多抗原物质。电镜下梅毒螺旋体的最外层为外膜,外膜内是胞浆膜,两者之间是鞭毛。 梅毒螺旋体从完整的粘膜和擦伤的皮肤进入人体后,经数小时侵入附近淋巴结,2-3日经血液循环播散全身,因此,早在硬下疳出现之前就已发生全身感染及转移性病灶,所以潜伏期的病人或早期梅毒病人血液都具有传染性。潜伏期长短与病原体接种的数量成反比,一般来说,每克组织中的螺旋体数目至少达107,才会出现临床病灶,若皮内注射106的螺旋体,则常在72小时内出现病灶。给自愿者接种,计算出本病半数感染量(ID50)是57个病原体,平均接种500-1000个感染的病原体即可造成发病。人和家兔的实验接种显示从接种到出现原发性病灶的时间很少超过6个月,在这个潜伏期内用低于治愈量的治疗方案可以延缓硬下疳的发生,但是否能减少全身病变的最终发展还未肯定。 梅毒侵入人体后,经过2-3周潜伏期(称第一潜伏期),即发生皮肤损害(典型损害为硬下疳)这是一期梅毒。发生皮肤损害后,机体产生抗体,从兔实验性梅毒的研究证明,梅毒初期的组织学特征是单核细胞侵润,在感染的第6天,即有淋巴细胞浸润,13天达高峰,随之巨噬细胞出现,病灶中浸润的淋巴细胞以T细胞为主,此时,梅毒螺旋体见于硬下疳中的上皮细胞间隙中,以及位于上皮细胞的内陷或吞噬体内,或成纤维细胞、浆细胞、小的毛细血管内皮细胞之间及淋巴管和局部淋巴结中。由于免疫的作用,使梅毒螺旋体迅速地从病灶中消除,在感染的第24天后,免疫荧光检测未发现梅毒螺旋体的存在。螺旋体大部分被杀死,硬下疳自然消失,进入无症状的潜伏期,此即一期潜伏梅毒。潜伏梅毒过去主要用血清试验来检测,现在应用基因诊断能快速、准确的检测出来。 未被杀灭的螺旋体仍在机体内繁殖,大约经6-8周,大量螺旋体进入血液循环,向全身播散。引起二期早发梅毒,皮肤粘膜、骨骼、眼等器官及神经系统受损。二期梅毒的螺旋体在许多组织中可以见到,如皮疹内、淋巴结、眼球的房水和脑脊液中,随着机体免疫应答反应的建立,产生大量的抗体,螺旋体又绝大部分被杀死,二期早发梅毒也自然消失,再进入潜伏状态,此时称为二期潜伏梅毒。这时临床虽无症状,但残存的螺旋体可有机会再繁殖,当机体抵抗力下降时,螺旋体再次进入血液循环,发生二期复发梅毒。在抗生素问世之前,可以经历一次或多次全身或局部的皮肤粘膜复发,且90%的复发是在发病后第一年中。以后随着机体免疫的消长,病情活动与潜伏交替。当机体免疫力增强时,则使螺旋体变为颗粒形或球形。当免疫力下降时,螺旋体又侵犯体内一些部位而复发,如此不断反复,2年后约有30%-40%病人进入晚期梅毒。 在晚期梅毒中,出现典型的树胶样肿,如无任何症状,胸部,心血管透视检查和脑脊液检查阴性,而仅有梅毒血清试验阳性,此时PCR检测也呈阳性,则称为晚期潜伏梅毒。晚期梅毒常常侵犯皮肤粘膜、骨骼、心血管、神经系统。也有部分病人梅毒血清滴度下降,最后转阴,PCR检测阴性,而自然痊愈。 以上所述是未经过任何治疗的典型变化,但是由于免疫差异与治疗的影响,临床表现差异较大,有的病人可以终身潜伏,有的仅有一期表现而无二期症状,或仅有三期梅毒症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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梅毒的诊断应十分认真仔细,因为它和许多其它疾病的表现有相似之处,表现多样,复杂且病程很长。有很长的时间处于潜伏状态,诊断时必须结合病史,体格检查及化验结果,进行综合分析判断,必要时还需进行追踪随访、家庭调查和试验治疗等辅助方法。 一、病史: 1、不洁性交史:应尽量询问患者的嫖娼史或其他不洁性交史以确定传染源。如肛门有硬下疳,应询问是否有肛交史。问清楚不洁性交的时间,对于确定梅毒的潜伏期是十分必要的。 2、现病史:有无阴部溃烂、皮肤红斑、丘疹、湿疣史,有否发生过硬下疳、二、三期梅毒史。 3、婚姻史:有无涉外婚姻,结婚次数,配偶有无性病或可疑性病的临床表现等。 4、分娩史:有无先兆流产、早产、流产和死产的病史,过去有无分娩胎传梅毒儿史。 5、如有可疑先天性梅毒,应询问父母是否患过梅毒,及兄弟姐妹受染情况及本人有无早期和晚期梅毒的症状和体征。 6、如怀疑潜伏梅毒,询问传染史以及有无存在致使血清试验生物学假阳性的疾病。 7、治疗史:是否做过驱梅治疗,用药剂量及疗程,是否正规,有无药物过敏史等。 二、体格检查 1、一般检查:生长发育状况是否良好,精神状态情况。 2、皮肤粘膜:根据早期和晚期梅毒的皮肤损害特点仔细检查全身皮肤、粘膜、淋巴结、毛发、生殖器官、肛门、口腔等。 3、特殊检查:眼、骨骼系统、心脏及神经系统的深入检查或进行专科检查。 三、实验室检查: 1、早期梅毒应做梅毒螺旋体暗视野显微镜检查。 2、梅毒血清反应素试验(如VDRL、USR或RPR试验),有必要时再做螺旋体抗原试验(如FTA-ABS或TPHA试验)。 3、脑脊液检查,以除外神经梅毒,尤其无症状神经梅毒,早期梅毒即可有神经损害,二期梅毒有35%的病人脑脊液异常,因此要检查脑脊液。 4、基因诊断检测。
预防梅毒首先应加强健康教育和宣传,避免不安全的性行为,其次应采取以下预防措施和注意事项。 1、追踪病人的性伴,查找病人所有性接触者,进行预防检查,追踪观察并进行必要的治疗,未治愈前禁止性行为。 2、对可疑病人均应进行预防检查,做梅毒血清试验,以便早期发现病人并及时治疗。 3、对患梅毒的孕妇,应及时给予有效治疗,以防止将梅毒感染给胎儿。未婚的感染梅毒者,最好治愈后再结婚。 4、如需献血,要去正规采血点,在献血前需做全面的血液检查,预防感染。如需输血,需要输血单位出示所输血液的检查证明,防止不必要的麻烦发生。 5、梅毒患者应注意劳逸结合,进行必要的功能锻炼,保持良好的心态,以利康复。 6、注意生活细节,防止传染他人:早期梅毒患者有较强的传染性,晚期梅毒虽然传染性逐渐减小,但也要小心进行防护。自己的内裤、毛巾及时单独清洗,煮沸消毒,不与他人同盆而浴。发生硬下疳或外阴、肛周扁平湿疣时,可以使用清热解毒、除湿杀虫的中草药煎水熏洗坐浴。 7、梅毒患者在未治愈前应禁止性行为,如有发生则必须使用安全套。
梅毒的治疗原则强调早诊断,早治疗,疗程规则,剂量足够。疗后定期进行临床和实验室随访。性伙伴要同查同治。早期梅毒经彻底治疗可临床痊愈,消除传染性。晚期梅毒治疗可消除组织内炎症,但已破坏的组织难以修复。 青霉素,如水剂青霉素、普鲁卡因青霉素、苄星青霉素等为不同分期梅毒的首选药物。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四环素、红霉素等。部分病人青霉素治疗之初可能发生吉海反应,可由小剂量开始或使用其他药物加以防止。梅毒治疗后第一年内应每3月复查血清一次,以后每6个月一次,共3年。神经梅毒和心血管梅毒应随访终身。 一、早期梅毒(包括一期、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) 1、青霉素疗法苄星青霉素G(长效西林),分两侧臀部肌注,每周1次,共2-3次。普鲁卡因青霉素G,肌注,连续10~15天,总量800万u~1200万u。 2、对青霉素过敏者盐酸四环素,口服,连服15天。强力霉素,连服15天。 二、晚期梅毒(包括三期皮肤、黏膜、骨骼梅毒、晚期潜伏梅毒)及二期复发梅毒 1、青霉素苄星青霉素G,1次/周,肌注,共3次。普鲁卡因青霉素G,肌注,连续20天。可间隔2周后重复治疗1次。 2、对青霉素过敏者盐酸四环素,口服,连服30天。强力霉素,连服30天。 三、神经梅毒 应住院治疗,为避免治疗中产生吉海氏反应,在注射青霉素前一天口服强的松,1次/日,连续3天。 1、水剂青霉素G静脉点滴,连续14天。 2、普鲁卡因青霉素G肌肉注射,同时口服丙磺舒,共10~14天。 上述治疗后,再接用苄星青霉素G,1次/周,肌注,连续3周。 四、妊娠期梅毒 按相应病期的梅毒治疗方案给予治疗,在妊娠最初3个月内,应用一疗程;妊娠末3个月应用一疗程。对青霉素过敏者,用红霉素治疗,早期梅毒连服15天,二期复发及晚期梅毒连服30天。其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补治。 五、胎传梅毒(先天梅毒) 早期先天梅毒(2岁以内)脑脊液异常者:水剂青霉素G或普鲁卡因青霉素G治疗,具体剂 妊娠梅毒生下的宝宝妊娠梅毒生下的宝宝图册 量遵医嘱。脑脊液正常者:苄星青霉素G,一次注射(分两侧臀肌)。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,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。 六、孕妇的梅毒治疗 1、有梅毒病史的已婚妇女在孕前一定进行全面梅毒检查。有过不洁性生活或者曾感染过梅毒的女性在打算怀孕前,最好去正规医院做全面梅毒检测。对于那些梅毒治疗完成、梅毒症状不明显的已婚女性也要在确定梅毒治愈后,才能怀孕。 2、妊娠期的梅毒检查和治疗:在妊娠初3个月及末均应作梅毒血清学检查。如发现感染梅毒应正规治疗,以减少发生胎传梅毒的机会。 七、梅毒治疗中的吉海反应 毒治疗首次用药后数小时内,可能出现发热、头痛、关节痛、恶心、呕吐、梅毒疹加剧等情况,属吉海反应,症状多会在24小时内缓解。为了预防发生吉海反应,青霉素可由小剂量开始逐渐增加到正常量,对神经梅毒及心血管梅毒可以在治疗前给予一个短疗程泼尼松,分次给药,抗梅治疗后2~4天逐渐停用。皮质类固醇可减轻吉海反应的发热,但对局部炎症反应的作用则不确定。
梅毒对组织的破坏性较大,严重时可危及生命。可以侵犯中枢神经系统、心血管系统和骨骼系统,引起组织和器官破坏,功能丧失,导致残疾或死亡。 1、黏膜病变易发展为慢性间质性舌炎,是一种癌前期损害,应严格观察。 2、梅毒性心血管病可相继发生单纯性主动脉炎、主动脉瓣关闭不全、心肌梗死、主动脉瘤或猝死等。 3、神经梅毒发病缓慢,可发生脊髓膜炎,可压迫脊髓导致痉挛、瘫痪。 4、梅毒性骨软骨炎:主要见于婴儿出生后半年,病菌常侵犯四肢长骨的干骺端,并在局部形成梅毒性肉芽肿,破坏骨骺线,因而阻止了骨的发育。
梅毒患者在饮食上要注意忌食辛辣食物及含有酒精的饮品(如啤酒、白酒等);少吃含动物脂肪丰富、油腻的食物以及甜食;饮食宜清淡,可以适当多喝蜂蜜水,多吃新鲜蔬菜、水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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